社区问答

合作社成员出资

吉客财务 公司其他问题 508

《合作社法》第十三条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请问合作社成员是可以出资也可以不出资,也就是说合作社成员可以0出资,是否正确?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吉客财务的头像
    吉客财务 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四)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因此,合作社成员应当履行出资义务。

    2022年9月2日 22:15 0条评论
微信关注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042431144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6076210#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

SHAR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