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减少)营业执照副本

5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工商局窗口提交材料。
2、市工商局窗口予以受理审核,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3、市工商局窗口当场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或减少;不符合条件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7办理地点和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杨家圩路2号
电话:(025)69977015
南京市秦淮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太平南路69号
电话:(025)84556777
南京市玄武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珠江路455
南京市建邺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双和综合大楼雨润大街99号
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软件谷软件谷软件大道106号1幢
南京市六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地址:龙池路333号
南京市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B座1-3层的市民中心
南京市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溧水区S341(天生桥大道)
南京市高淳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康乐路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