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
1. 监事会的性质及其构成
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设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业务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有不少于3人的监事组成,监事的人员来自于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一名主席,可以设副主席,也可以不设,视具体情况而定。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的一届任期是3年,一届任期结束后,可以连选连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以及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监事。
2. 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相关内容我们已经在第六章第六节中做过详细论述,大家可以参考,在此不再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做过多叙述。
相关百科
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性质及其组成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同时也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的机构,由全体股东构成。 2、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职权主要有两类: ...董事会
董事会的性质以及构成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执行机构,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5~19名董事组成,董事的产生有两种情况: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经理
经理是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负有全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请或是解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通常行使以下职权:(1)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2)列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