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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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行政权利其他权利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报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马鞍山市工商局窗口提交规定的材料。2、受理:马鞍山市工商局窗口对相关材料予以受理审核。3、发放:《备案通知书》。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法定3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和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杨家圩路2号电话:(025)69977015南京市秦淮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太平南路69号电话:(025)84556777南京市玄武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珠江路455南京市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