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工商局窗口提交材料。
2、符合登记条件的,窗口受理人员0.2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予以审查,发放《受理通知书》,提交窗口负责人员决定;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0.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0.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工作人员0.2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完成制照,并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登记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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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行政权利-行政许可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报条件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申报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和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杨家圩路2号电话:(025)69977015南京市秦淮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太平南路69号电话:(025)84556777南京市玄武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珠江路455南京市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