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内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1)---原件
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退伙变更的,变更决定书应当载明退伙事由 原件
3、变更事项涉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 ---原件
4、涉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5、变更主要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注2)---原件
6、变更经营范围,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出示原件
7、合伙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普通合伙企业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提交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机构颁发的各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出示原件
8、合伙人姓名(名称)、住所变更的,提交合伙人姓名(名称)、住所变更证明文件,变更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3)---出示原件
9、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入伙协议(注4)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原件
10、合伙人变更的,提交减少合伙人及新增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注3)---出示原件
11、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执行事务合伙人任免职文件(注5)---原件
12、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姓名变更的,提交姓名变更证明、变更后新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出示原件
13、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变更的,提交任免职文件(注6)---原件
14、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原件
1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出示原件
16、涉及换照的且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本目录适用于申请人现场窗口提交材料。以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提交材料的,申请人无需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手工填写申请书和签字请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需要出示原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部门认可的电子化方式出示。无法出示原件的,应当提交有关公证文书或者律师见证意见。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注释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到南京工商局网站上下载。《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中涉及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应当出示原件。推荐关注(南京注册公司)
2、自有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同意企业使用的文件。租赁房屋作为住所的,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请先至迁出地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再至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办理迁出手续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应载明企业名称、申请迁入(迁出)调档事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的事项、权限、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正副本。迁往外省市的,还应向迁出地登记机关提交迁入地登记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调档函。
3、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入伙协议由入伙合伙人与合伙协议约定的有权决定入伙的合伙人签署。
5、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或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
6、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提交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推荐阅读:

尽管税收要求越来越严格,但并没有阻止每一位创业者的决心。第一 ...

一、注册前准备1、计划经营业务评估你必须提前知道你的商业项目 ...

南京雨花公司注册是创业的第一步。目前,我国实行认缴制。0元也 ...

近年来,经济飞速发展。创业者要创办一家公司,首先考虑的是地理 ...

近年来,江宁经济发展迅速,创业者人数不断增加。许多创业者选择 ...

如今,由于资金有限,南京许多创业者选择成立小公司开始创业生涯 ...